福建七所高校共享教育资源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2-08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本报讯(记者 龙超凡)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念书的学生们,不久便可跨校选修课程和攻读第二学位了!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决定,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医科大学等7所高校要打破学校界限和学科壁垒,实现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、教师互聘、设备互享等资源共享,共同培育既懂外语又有专业特长的复合型人才。

  福建鼓励支持新校区各校整合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,通过联合招生、联办专业、共建实验室等形式,联合培养相关专业研究生,联合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教育及联合培养各类本科层次专门人才。鼓励支持新校区各校设立跨校互选的辅修专业和双专业、双学位,创造条件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学习任务的基础上,辅修和选修另一专业,培养跨学科、跨专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。

  今年,新校区各校将全面推行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,建立开放、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,推行新校区各校之间的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。新校区应搭建课程共享平台,所有课程在师资和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,都应逐步对外开放。学生在教学计划内进行的跨校选课按学分收费,费用不由学生另行支付,而是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校际结算。

  在教师资源方面,鼓励支持新校区各校联合聘任国内外著名专家、学者作为兼职教师。鼓励支持新校区各校之间实行教师互聘,互聘教师可按学期聘任,也可跨学年聘任,其教学工作量由派出高校认定,课时津贴由聘请学校发放。新校区各校可联合举办教学名师巡回讲座。新校区各校举办的名师和著名学者的报告或系列讲座,应向其他学校开放,允许学生跨校选听。

  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7所高校的实验室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测试中心等将逐步向其他高校开放,实现资源共建共享。建立电子图书共享平台,在新校区逐步推行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“一卡通”,实现新校区各校图书馆之间的开放阅览,允许师生向各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资料。